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新媒体代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9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新媒体代运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其中第1个标段采购内容为新媒体代运营服务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新媒体代运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新媒体代运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磋商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磋商单位公章)。
(2)要求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磋商会,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磋商单位公章);如受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磋商单位公章)。注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须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受权人一致)参加磋商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磋商供应商应提供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7月至今任意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磋商单位公章。
(4)磋商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磋商单位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磋商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磋商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8月25日09时00分到2022年09月0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9月1日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每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5日9:30时(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5日09时30分
联系人: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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