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已对山东巨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现该案件正依法侦办中,为进一步开展侦办工作,特公告如下:
凡与山东巨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媒聚合电商服务(山东)有限公司、融鑫亿达(山东)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直播带货合同的单位或个人,请于9月23日之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黄台派出所(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56号)进行报案登记,未在规定期限内报案登记的,视为个人放弃,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登记时携带相关资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反正面),本人无法到场的需要出具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所有相关合同、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打款凭证、公司开具的收款收据等原件及复印件;
4、聊天记录、截图等打印件、复印件;
5、公司宣传材料等其他证据材料复印件。
注:以上打印件、复印件均需要提供人签字并捺印。
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办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请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诉求。凡参与山东巨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媒聚合电商服务(山东)有限公司、融鑫亿达(山东)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合同诈骗案的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退缴非法所得。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积极退缴赃款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拒不退缴赃款或转移资产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惩戒、依法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
联系人:高警官、刘警官
特此公告。
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
2022年9月13日
【来源:济南公安天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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