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记者阳娜)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商务局近日发布的《北京市数字消费能级提升工作方案》显示,北京市力争2022年实现信息内容消费收入超过3500亿元,直播电商成交额达到1万亿元。
根据方案,为推动直播电商产业集聚升级,北京市将支持企业搭建基于云原生的企业低代码开发平台,建立以数字驱动为核心的企业数据中台,打通消费数据公域和私域流量;支持首店首发经济,鼓励首店品牌企业和电商平台企业在北京市建立区域性和功能性总部或法人主体;鼓励企业构建音视频处理、数字人、智能审核等开放公共服务平台;引导头部直播平台、品牌商、行业协会、职业院校与服务机构开展合作等。
在促进跨境直播电商创新发展方面,北京市将推动开展保税仓直播试点,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拓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业务;加快培育国际主播达人与网红品牌,通过国货国潮品牌出海、海外仓直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本土品牌国际影响力。
与此同时,北京市还将从提升数字内容服务供给能力、深化新兴数字技术赋能效应、创新科技监管、强化标准引领等方面着重发力,比如打造“AR试穿”“VR看房、买车、购物”等沉浸式体验数字生活消费新场景;加快千兆固网和5G网络建设,持续推进市级重点商圈、市内重点景区等区域5G网络建设;支持智能取餐柜、智能快递柜等智能服务终端布局,加快无人车、服务机器人示范;依托中轴线申遗保护、构建“故宫-王府井-隆福寺”文化金三角等重点工程,鼓励发展“导游直播”“网红打卡”等智慧旅游新模式;探索数字资产确权规则,加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人物形象、音乐、图片、文字作品等权益在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中有机整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