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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星抖音小店代运营(2015年全省商品和服务消费侵权十大案曝光)

covsun 2021-11-28 02:26:53 运营技术 2698 0

劣质液化气和柴油以次充好、沃尔玛使用令人误解的广告词……

3月12日,省工商局公布2015年全省商品和服务消费侵权十大典型案件。劣质液化气和柴油以次充好、沃尔玛所售壶瓶枣使用令人误解的广告词、九牧卫浴和欧普厨卫“挂羊头卖狗”等榜上有名。

案件一:假冒“欧普”厨卫“挂羊头卖狗肉”

2015年6月16日,太原市工商局依法对尖草坪区三给村庙北街33号的太原鑫振宇厨卫电器经销部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欧普”集成吊顶类106台、浴霸类60台、换气扇6台等商品涉嫌商标侵权,非法经营额9114.60元。立案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涉嫌销售商标侵权“欧普”集成吊顶、浴霸、换气扇进行了调查取证,经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证明为侵权商品。太原市工商局依法没收侵权的“欧普”牌商品,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罚款30000元。

案件二:未经工商登记 不合格防盗门偷售

2015年5月起,郭某未经工商登记,擅自在淖马村租赁库房销售防盗门,2015年6月13日购进的“旺福”、“金玉锦绣”两种防盗门经太原市标准计量质检院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到被查之日,当事人已销售“旺福”、“金玉锦绣”门各1樘,共计货值3880元,非法获利180元。太原市工商局依法没收不合格“旺福”防盗门2樘、没收非法所得180元,罚款8000元。

案件三:四和足疗利用格式合同侵权

太原市工商局小店分局对山西四和足疗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前台销售的会员卡上标注有:“在中国法律允许范围内本公司对此卡拥有最终解释权及变更权”字样,“本公司对此卡拥有最终解释权及变更权”排除了消费者的解释权。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小店分局于2015年7月16日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10000元。

案件四:保健食品、药品广告夸大其词虚假宣传

大同市毅珍商贸有限公司和大同市弈天通达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6月在大同市电视台播出普通商品“青花蛇七层透骨贴”、“博视特智能双光镜”等五种商品的电视广告,涉嫌违法广告。经大同市工商局调查取证,其播放广告中含有违法广告用语,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大同市工商局依法没收广告费用11326元,罚款33978元,合计罚没款45304元。

案件五:劣质液化气以次充好

2015年6月,吕梁市工商局对汾阳市兴刚液化气储配站的液化气进行抽检时发现,荷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该液化气不合格。经查:当事人购进的2吨液化气已全部售完,进价4200元/吨,销售价4700元/吨,违法所得1000元。该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并处以罚款11250元。

案件六:不合格柴油硫含量严重超标

2015年9月16日,石楼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白润元销售的0#车用柴油进行抽检,经菏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硫含量超标,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构成销售不合格产品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次柴油1000升,每升4元。该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罚款5000元。

案件七:假冒九牧马桶原是网购贴牌货

当事人吕志强网购62台抽水马桶,每台价格95元,并在马桶上打上“JOMOO”标志。“JOMOO”是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2015年8月9日,吕预定给宋某售价每台180元,案发时宋某未提货。后经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辨认为假冒产品,当事人非法经营额为11160元。晋城市工商局城区分局依法没收侵权抽水马桶62台,罚款15000元。

案件八:无照经营假冒“立白”“枪手”日用品

当事人郑智涛在洪洞县大槐树镇西池村无照经营日用百货商品,其所经销的“立白”“枪手”产品经厂家鉴定为假冒产品。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之规定,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和无照经营行为。洪洞县工商局依法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现场查扣立白皂29件、立白洗洁精14件、枪手蚊香44箱、枪手气雾剂3箱、蓝月亮洗衣液4箱、超力威蚊香1箱,罚款30000元。

案件九:不合格羽绒服价值不菲

2015年1月,阳泉市工商局依法对阳泉隆鑫商厦有限公司销售的“爱博尔”羽绒服进行抽检,经菏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经查证,该公司从2015年1月1日起销售“爱博尔”羽绒服,截至被查之日,共购进“爱博尔”羽绒服8件,售出4件,销售价499元/件,货值金额1996元。因无法提供合法票据,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该公司上述行为构成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阳泉市工商局城区分局依法没收违法销售的羽绒服1件,处以罚款10000元。

案件十:沃尔玛售卖虚假宣传壶瓶枣

2015年10月16日,运城市工商局盐湖分局对沃尔玛(山西)商业零售有限公司运城河东分店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恒丰”牌壶瓶枣的包装盒及外包装上印有:壶瓶枣营养丰富,居百之首,是一种滋补佳品,中医认为有补中益气、养血安神、生津液、润心肺、补五脏、治虚损及解毒功效,在产区有每日三颗枣、身体健康不服老的说法,壶瓶枣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等字样。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利用广告或其他方式对产品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产地等做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运城市工商局盐湖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30000元。

省工商局公布全省调解消费者纠纷十大案件

定好的实木家具变成了合成板、使用了9天的“北斗星”发动机报废、信誓旦旦不会因染发导致过敏,可消费者最终进了医院治疗、订好的新款凯迪拉克变成了旧款……2015年,这些令人匪夷所思的“奇葩”事件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3月12日,省工商局对全省调解消费者纠纷十大案件予以曝光。省工商局消保处处长祝占先表示,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进行剖析和总结,对于帮助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合理消费,依法维权,促使经营者增强社会责任意识,都具有借鉴和警示作用。

亚德尔家具店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

案件回放:2014年11月,消费者在太原市万柏林区亚德尔家具店定制了40万元整的七套木柜实木家具;收到家具后,发现其定制的木柜背板非实木,而是添加其他材料合成,与先前定制合同约定内容不符。

维权结果:经查,执法人员发现消费者所定制的七套木柜背板(价值40000元整)与当时和亚德尔家具店合同约定实木背板不符,商家已构成欺诈。经调解:亚德尔家具店为消费者更换全部七套实木背板;亚德尔家具店三倍赔偿消费者120000元整。

“八佰伴”怂恿消费者染发致全身过敏

案件回放:2015年6月25日,消费者赵直在“八佰伴发型”山大店理发,被服务员推荐染发。尽管赵直告知其有染发过敏史,但服务员坚持称店里有百分百的纯天然产品,对头发没有伤害。赵直花费400元购买产品并染发后,当晚,头部出现红疙瘩,并伴有出水和脓血症状。次日,该店店长同赵直一同到109医院进行治疗,经医生确诊为“染发膏引起的红肿、瘙痒”,后经医院治疗,病情好转。

维权结果:经过耐心调解,“八佰伴发型”山大店一次性赔偿赵直5000元。

东风牌多用途车发动机号不符

案件回放:2014年8月22日,消费者武先生在晋城市利民工贸有限公司购买的东风牌多用途车合格证上的发动机号与实际不符,致使其不能上户。

维权结果:晋城市工商局经核查,与车辆生产厂家多次沟通,最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2015年1月19日双方达成调解意见,晋城市利民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为武先生所购车辆办理上户手续,并补偿武先生损失20000元。

东南蓝瑟汽车未使用 安全气囊已掉色

案件回放:原平市出租车司机李保生等25人在交接东南蓝瑟出租车时,发现方向安全气囊掉色、车身漆皮脱落、漆皮为后喷漆,底色为银灰色。2015年1月23日,他们联名投诉原平市东南汽车店。

维权结果:经原平市工商局调解,原平市东南汽车店将售出的30辆东南蓝瑟出租车全部更换了安全气囊,车身油漆重新处理。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500余元,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安能物流公司托运“哈曼尼”钢琴致损

案件回放:消费者王某于2015年4月8日在长治市安能物流公司托运一“哈曼尼”牌钢琴,货物抵达时,发现在运输中外包装和部件有多处损坏。鉴于钢琴已无法使用,消费者多次与物流公司协商索赔事宜未果,请求工商部门帮助协商处理此事。

维权结果:经调解,长治市安能物流公司赔偿消费者王某8000元钢琴损坏费,原钢琴由消费者取回。针对安能物流公司推诿扯皮行为,长治市郊区工商局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依法对其处以6000元罚款。

鑫晶通凯迪拉克轿车以旧充新

案件回放:消费者张某于2015年6月10日在鑫晶通凯迪拉克汽车长治店购买一辆2015款XTS豪车,交首付149000元,订金10000元,但消费者提车时发现并不是2015款,为此消费者多次找4S店协商未果,请求工商部门进行调解,要求退车,并退还首付车款和订金共计159000元。

维权结果:经调解,鑫晶通凯迪拉克汽车长治店同意退还消费者首付款、订金共计159000元。但由于此款车在途中产生调车费用5000元。经再次协商,消费者同意出3500元的调车费用,最终经销商退还消费者总计155500元。

潞州剧院看电影被鼠咬

案件回放:消费者陈某于2015年5月21日在潞州剧院看电影时,手被老鼠咬到,随后潞州剧院工作人员陪同消费者到防疫站打了预防针。但第二天早上起床后,陈某感到浑身疼痛,便再次联系剧院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无法处理,陈某遂向工商部门投诉。

维权结果:经调解,潞州剧院为消费者陈某支付医疗费用290元,赔偿陈某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4000元,合计4290元。

“北斗星”开九天发动机报废

案件回放:2015年5月8日,消费者荆某在运城市某汽贸经销店购买了一辆昌河北斗星ⅹ5乘用车,行驶九天就出现发动机冒烟、开锅、漏黄白色液体现象。消费者荆某要求换一台新车,但该经销商认为首次出现故障不够换车条件,只能予以包修。

维权结果:运城市消协多次与该生产商、经销商进行协调,反复讲解法律法规条文,最终由该经销商为消费者无偿更换一辆同型号新车。

新买木地板出现诡异条纹

案件回放:2015年8月,消费者郝某、武某在寿阳县某家居广场分别花费13000元购买了某品牌木地板,使用一段时间后,木地板表面出现许多规整的条纹。该品牌经销商免费为消费者更换过一次,使用后又出现同样问题。

维权结果:寿阳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与经销商和厂家取得联系,最终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消费者答应继续使用原地板,厂家、商家给予消费者共计11000元赔偿,问题得以解决。

老年代步车轮胎断裂商家不予保修退车

案件回放:消费者姚女士在太谷县水秀乡购买了一台老年代步车,使用五个月后,轮胎中间断裂。虽在维修期内,但卖方要求姚女士出部分费用才给予维修。姚女士认为车在保修期内本该免费维修,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最终要求退车,并投诉至太谷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维权结果:太谷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商家宣传“新消法”,并进行认真调解,商家退还姚女士12000元车款。(郝薇)

责编: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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