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拍短视频致富?小心培训陷阱
半月谈记者 梁姊
时下,短视频平台直播带货、视频营销行业火爆。不少人对拍视频一夜逆袭的“造富神话”充满憧憬,纷纷向短视频培训机构寻求“变现秘籍”。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一些短视频培训机构打着“教你赚钱”“助力致富”的幌子,在收到培训费用后,却开始“糊弄事”“催补款”“玩失踪”。不少用户面临变现无望、退款无门的窘境,有的短视频培训机构甚至在被多方投诉后,换个“马甲”继续敛财。
短视频拍摄
一年一次弟子班,一招就招一个月
一年前,浙江的苏先生开始经营短视频账号。苏先生在收看过一次公开直播课后,添加了直播课录制者“李院长”的微信。苏先生交纳3180元学费后,成了“一年一次,只招12人”的“李院长亲传弟子班”中的一员。
李院长在直播中声称,自己公司拥有396名员工,自2016年进入短视频行业以来,先后运营了十几个百万粉丝大号,累计收益达1700余万元。在苏先生提供的直播课录屏中,一名女学员说道:“跟着李院长学,一个月粉丝10万,一个月赚到8000元。”
“学习一段时间后,我在另一个短视频交流群中意外发现这位李院长的招生直播课预告。”苏先生跟其他学员沟通发现,每个人加入的都是“一年仅招一天”的“李院长亲传弟子班”,但买课的时间跨度长达一个月。“每次直播课都是招一个12人的‘亲传弟子班’,而且场场都能招满,名额要抢。”
半月谈记者加入了苏先生所在的短视频交流群,发现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有标注为“抖音学习顾问老师”的群成员推送李院长的视频直播课。半月谈记者在群中提问“为何一年招生一次的班却天天招生”后不久,被群主踢出了群聊。
管你投诉多少次,
换个“马甲”继续敛财
半月谈记者以“抖音培训”为关键字在“黑猫投诉”进行检索,出现了1420个相关案例,涉短视频培训机构的相关骗局不在少数。“培训之后账号毫无起色机构拒绝退款”“机构虚假宣传无法兑现在公开课时所许承诺”“交纳学费后机构要求继续补款”等成为主要投诉原因。
“发现培训无效之后,想要退费简直是难上加难。”北京市民庞女士说,她选择的培训机构学费为2980元,合同中表明,乙方凡获得所报名课程的整套学习资料或视频后,则视为甲方主要教学资料被乙方获取,如乙方存在符合退款条款的情形,甲方须扣除800元教学资料费用后,将剩余费用退还乙方。“也就是说对方随便发来一个文档,我点开了,就要交800元钱。”
“为了骗取信任,这些培训机构把自己包装得特别靠谱。”辽宁的李先生向半月谈记者展示了北京一家公司的“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证书和公司营业执照。“很难相信这样的机构会有问题,但本来说好‘一口价’599元学费,几天之后就变成了4999元。账号毫无起色不说,评论区‘僵尸号’扎堆,培训内容也是录播课。”
在李院长的直播课中,半月谈记者发现其经营的公司是国内某电视台一档知名品牌栏目的入围企业。李院长在直播中表示:“你们都可以去官网上查,绝无造假可能。”
事实上,半月谈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发现,李院长任董事长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名下还有另外一家从事相同业务的公司。据当地媒体报道,早在今年8月,该公司就因“教师身份成谜”“机构虚假宣传”“学员退费纠纷”等原因被多次投诉,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整改。
庞女士向半月谈记者展示了一个名为“短视频运营、涨粉、交流群”的微信群。“群里不到100人,起码活跃着20多个不同短视频运营培训机构的‘老师’。”她在收看了多个直播课视频后发现,这些人的话术甚至都是一样的。“一部手机月入2万、直接获取内部播放量渠道、掌握核心方法实现千万播放……就像是拿着一套台本在背诵一样。”
短视频培训还需理性看待
深圳市蜂群文化hth有限公司培训主管蔡泽锋说,专业的孵化机构对于一个短视频账号的培养,从前期对创作者的评测、培训到后期的包装、对接资源、实现变现,是一个周期很长且最终结果不完全可控的过程。“短视频平台上一些具有一定体量的账号,即便拍摄内容相对日常,看起来门槛较低,背后都是有专业机构参与包装运营的。新入行的短视频用户看到这些视频,觉得好像自己也可达到这种水平,再被所谓‘老师’煽动,很容易落入陷阱。”
“尤其是一些培训机构,不排除会通过买粉丝、虚增点击量和评论等方式让学员看到短期的培训效果,从而刺激续交学费。”蔡泽锋说,这样的流量增长是虚假泡沫,如果刷量行为过于明显还会被平台判定为违规,从而限流、封禁,账号价值难以存续。
“不要盲目相信相关培训机构的‘引流’‘内部渠道’能力。”辽宁师范大学文学院新闻学专业副教授姜巍提醒,有的公司会在公司名称上和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发生关联,让人误以为是平台的子公司,实际上二者之间无任何关系。
法律界人士认为,能够影响短视频培训实际效果的因素过多,机构往往可以以“没有完全按照老师的指导操作”和“账号质量不行”等理由搪塞消费者,逃避后续法律追究。这就要求市场监管部门重点监督那些涉短视频领域的培训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对出现涉嫌虚假宣传、不按合同规定为消费者办理退费等问题的机构,及时责令其整改或处罚。
(刊于《半月谈》2021年第19期)